公 告
主旨:修訂本社存摺存款起息點。
說明:
一、本社存摺存款起息點修訂如下,並自98年2月21日起生效:
「活期存款」起息點新台幣一萬元。
「活期儲蓄存款」起息點新台幣五仟元。
二、帳戶當日存款餘額未達起息點者,不予計息。
淡水第一信用合作社 敬啟
中華民國 97 年 12 月 19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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